第四節 人墮落的結果
亞當與夏娃在靈肉兩面墮落後,給予人與天使為首的被造世界,帶來什麼結果呢?我們在此探究此重要問題。
4.1 撒但與墮落人
稱墮落的天使長路西華為撒但,此事已在上面論及。因為路西華與人類始祖結交血緣關係,合為一體,即造成以撒但為中心的四位基台,同時,人類即成為撒但的子女。因此,在約翰福音八章44節,耶穌說猶太人是魔鬼的後裔,又在馬太福音十二章34節、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3節,把他們稱為蛇類或者毒蛇(撒但)的後裔(太三.7)。並在羅馬書八章23節記錄著「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也是自己心裡歎息,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」,這是因為人類始祖墮落後,其子孫無一倖免,皆無法繼承神的血統,反而繼承了撒但血統的緣故。
假若亞當與夏娃完成後,造成以神為中心的四位基台,那時,神主權的世界就已成就。但是,因為他們在未完成期就墮落,造成以撒但為中心的四位基台,這世界就成為撒但主權的世界。所以,在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,把撒但稱為「這世界的王」,又在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把撒但稱為「這世界的神」。如此,撒但反而主管原本當作被造世界主管主被創造的人,因此,撒但即主管整個被造世界了。所以,在羅馬書八章19節記錄著「受造之物,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」。此乃意味著因萬物無法受到完成人的主管,反而受到撒但的主管,所以,切望著擊退撒但並主管他們的創造本然的人顯現。
4.2 撒但在人世界裡的活動
如同撒但在神面前控訴約伯(伯一.9)一般,也不斷地在神面前控訴所有人類,想要將人類拉到地獄裡去。但是,除非撒但找到其對象造成相對基準,並做授受作用,否則也無法從事撒但的活動。撒但的對象是靈界的惡靈。而這惡靈人的對象,就是在地上惡人的靈人體,在地上,惡人靈人體的活動對象就是他們的肉身。因此,撒但的勢力是通過惡靈人,以地上人肉身的活動顯出來。所以,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節記錄著「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」,又在馬太福音十六章23節,耶穌指彼得為撒但。甚至,將此惡靈人體記錄稱為「魔鬼的使者」(太二十五.41)。
所謂復歸地上天國(參照前編第三章第二節),即意味著完全切斷人類與撒但之間的相對基準,復歸與神之間的相對基準,並做授受作用,造成撒但完全無法活動的世界。到終末時刻,把撒但關閉在無底坑(啟二十.3)的聖言,即意味著撒但的對象消失後,撒但已無法活動。
人為了切斷與撒但之間的相對基準,更進一步如同哥林多前書六章3節的聖言,要審判他們,人就必須知道撒但為何成為撒但的罪狀與其真面目,並來到神面前控訴撒但。但是,神創造天使與人時,已賦予他們自由,因此,要復歸時,神亦無法強迫他們。所以,人必須完全以自己的自由意志為責任分擔,找出聖言,使撒但自然屈服,才能復歸創造本然的人。因為神按照此原則施行攝理,所以,復歸攝理歷史就如此歷經漫長歲月,延長再延長了。
4.3 從目的性論善與惡
對善與惡的定義,已經在創造原理中「創造本然的價值」裡詳述清楚了。在此,我們從目的性來察看善惡的意義。
倘若亞當與夏娃將他們被賦予的愛,以神為中心,造成四位基台,那麼,就已經成就善的世界了。但是,他們卻以相反於此目的之愛,以撒但為中心,造成四位基台,結果造成了惡的世界。所以,善與惡是指持有同一內容的事物,因指向相反的目的而顯現出來的結果。
由此,我們可以發現,常被認為惡方面的人類稟性,如果能以神的旨意為目的顯現時,即成為善的許多例子。
在此,舉例來看,通常被我們視為罪的欲望,原本是神所賦予的創造本性,因為創造目的即在於喜悅,而喜悅是欲望滿足時所獲得的感覺。所以,假使人沒有欲望,同時也將無法獲得喜悅了。並且,假若沒有欲望,想得到神愛的欲望、想生存的欲望、想行善的欲望、想發展的欲望也將不存在,而導致神的創造目的、復歸攝理都無法達成,人類社會的維持與其發展亦無法存在了。
因為欲望原本是創造本性,因此,假使這稟性以神的旨意為目的結實,其結果就成為善。但是,相反地,卻以撒但為中心結實,其結果就成為惡。這惡的世界如果以耶穌為中心,轉變其目的方向,即可復歸成為善,建設地上天國(參照前編第三章第二節(二))。從原理論此事,是非常明白的。我們可將復歸攝理視為把指向撒但目的之墮落世界,改為指向神創造目的,成就地上天國之方向的攝理。
因為復歸攝理具有此特性,因此,在攝理的過程中,所提到的善基準,也並非絕對的,而僅是相對的。這是因為站在某一特定的時代觀點思考,如順應其時代主權者理念所指向的目的就是善,違背其目的就是惡。但是,一旦其時代與主權者變更,其理念改變,同時,其目的也變動時,善惡基準也隨之變動。不但如此,以宗教或思想而論,在其範圍內的人,順應其教理與其思想所指向的目的就是善,違背就是惡。但是,其教理或思想一旦變化,或轉向其它思想,隨之,目的一有變動,善惡基準自然就變動。在人類社會裡,時常發生鬥爭與革命的主要原因,就在於隨著人指向的目的相異,善惡基準常有變動之故。
因此,在復歸過程中的善,即不得不為相對的。但是,在地上驅逐撒但主權,超越時代與空間,永存的絕對者─神本身成為主權者,建立從神而來的理念時,因其理念是絕對的,所指向的目的亦是絕對的,善的基準也被建立成為絕對的─這就是再臨主必帶來的天宙性理念。
事實上,人類歷史重複著無數鬥爭與革命,其主流是為了找尋本心所指向的絕對善。因此,墮落的人類社會裡,鬥爭與革命不得不持續到追求此絕對的目的,成就絕對的善世界為止。
4.4 善神的工與惡神的工
善神,是神與神方的善靈、天使的總稱;惡神,是撒但方惡靈人的總稱。如同善與惡,善神的工與惡神的工,皆以同一形式出發,只是其目的相反。
善神的工,隨著時間的持續,將增進其個體的和平感與正義感,也增加其肉身的健康。但是,惡神的工,隨著時間的流逝,將增添不安、恐怖與利己心且傷害健康。因此,對於此靈的工,不知原理的人,就難以分辨;不過,隨著時間的持續,看其結果,就可知其內容。
但是,墮落人是處在中間位置,神可對應,撒但也可對應,因此,在善神活動的環境內,有時也有惡神的工並行;而惡神的工,經過某一期間,偶爾也有善神的工並行之情形。所以,從不知原理的立場來看,是很難分辨的。在今天,許多聖職者,因對於此方面的無知,把善神的工誤認為惡神的工,反而成為站在反對神旨意的立場,實在令人感到遺憾。在靈的現象逐漸增加的今天,除非能夠充分瞭解善神與惡神工的差別,將它分立,否則無法指導靈人。
4.5 罪
罪,就是與撒但造成相對基準,成立能做授受作用的條件,違反天法的事。
罪可以分類如下:第一:原罪。這是人類始祖所犯之靈的墮落與肉的墮落所造成之血統的罪,這原罪成為一切罪的根。
第二:遺傳罪。如同十誡裡,父母所犯的罪,即禍及數代的聖言;由血統的因緣,子孫所繼承的祖先的罪。
第三:連帶罪。並非自己所犯的罪,也不是遺傳的罪。例如:祭司長與文士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罪,全猶太人皆須負起責任,受到神的刑罰,全人類也要共同擔負責任,行走苦難的路,直到耶穌再臨。
第四:自犯罪。這是直接由自己所犯的罪。
如上述,把原罪稱為罪的根,那麼,遺傳罪相當於罪的幹,連帶罪是罪的枝,自犯罪則是罪的葉。不過,一切罪是從相當於根的原罪發生的。所以,除非清算原罪,否則無法徹底清算其它的罪。但是,這被隱藏著的罪根,是無人知曉的,唯有以人的根之真父母降臨的耶穌才能明白,並清算它。
4.6 墮落性根性
天使叛離神,與夏娃結交血緣關係時,偶然發生的稟性,夏娃就此繼承;而再度與處於此天使長立場的夏娃結交血緣關係的亞當,亦繼承此稟性。這稟性即成為誘發墮落人一切墮落性的根本稟性,稱之為墮落性根性。
發生此墮落性根性的根本動機,是因為天使長對亞當懷著嫉妒心所導致的。那麼,為何以善目的被創造的天使,會產生對愛的嫉妒心呢?
原本,天使長也是當作創造本性被賦予欲望與知能。因天使長持有知能,所以能比較並識別神對人的愛,勝過對自己的愛,而且,因持有欲望,當然想要獲得神更大的愛。此意願就自動地產生了嫉妒心。因此,嫉妒心是由創造本性誘發的不可避免的副產物,正如由光產生物體影子的同一情形。
但是,倘若人完成,就不會因這附隨的欲望陷於墮落。因為滿足此欲望所感覺到的一時之滿足感,將比不上因滿足其欲望而產生的自我破滅的痛苦。完全人能夠有這實感,所以不敢如此行動。
完成創造目的的世界,好像一個人,是互相有機關係的組織社會;因此,個體的破滅,立刻導致全體的破滅。因此,全體無法放任個體的破滅。在完成創造目的的世界裡,由創造本性產生的附隨欲望,僅會成為人類發展的要素,絕不會成為墮落的要因。
墮落性根性,大約可分為以下四種:第一,是不能採取與神同一立場。天使長墮落的動機,是不能與神站在同一立場,愛神所愛的亞當,反而嫉妒他而蹂躪了夏娃的愛。對君主所愛的臣下,其同僚不能採取與君主同一立場來愛他,反而嫉妒厭惡的稟性,就是出於此墮落性根性。
第二,是離棄自己位置。路西華為了要獲得神更多的愛,想要在人類世界裡,也保持在天使世界裡所具有的同一愛的位置,由於此不義的欲望,離棄自己位置陷入墮落。以不義的情感,離棄自己本分和位置的行動,都是此墮落性根性的流露。
第三,是主管性的顛倒。應受人類主管的天使,反而主管了夏娃;而應受亞當主管的夏娃,反而主管了亞當,由此導致墮落的結果。離開自己的位置,顛倒主管性,引起人類社會秩序的混亂,都是由此墮落性根性所產生的。
第四,是犯罪行為的繁殖。假使夏娃墮落後,不把自己的罪向亞當繁殖,亞當即不會墮落,那麼,只須復歸夏娃,應當是比較容易。但是,相反地,夏娃把自己的罪繁殖給亞當,使亞當也陷入墮落。惡人們想要繁殖自己同伴的稟性,即是從此墮落性根性產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