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節 預定說所根據之聖句的解明
我們已經解明了關於神預定的種種問題。其次,我們必須解決的問題,就是應如何解釋記錄於本章序言中一般,看起來彷彿一切都是按著神的絕對預定進行之聖句?
首先解明羅馬書八章29~30節所記錄的聖言「他豫先所知道的人,就豫先定下……,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,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的人,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」。
神是全知,所以祂知道誰具備可擔任中心人物的條件(本章第三節)。因此,神為了成就復歸攝理目的,便預定並召命預先所知道的人。但是,只靠神召命的責任分擔,他無法稱為義人而得榮耀。在蒙召命的立場上,他必須完遂本身的責任分擔,方能稱為義人。稱為義人後,方能獲得神所賜的榮耀。所以,神所賜的榮耀,亦被預定為要在人完成責任分擔後,方可享有。在這聖句裏,定是省略了對人責任分擔的聖言,所以,看起來好像一切都按著神的絕對預定成就。
其次,在羅馬書九章15~16節記錄著「『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,就恩待誰。』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」。
如同已經解明的,神預先知道並揀選最適合完成復歸攝理目的之人物。揀選此人物後,憐憫或恩待他,這是神的特權,並非在於人的定意或奔跑。因此,這聖句完全是為了強調神的權能與恩寵而賜給的聖言。
在羅馬書九章21節說「窯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」。
神為了使人相似於其創造性,成為被造世界的主人,並蒙受神最多的愛,而設立人的責任分擔當作其條件,但是,人卻自己犯了這條件而陷於墮落,從此,墮落人即成為像垃圾般被遺棄的存在。所以,無論神如何對待人,也絕不能抱怨。這聖句就是為了教示此聖意所給的。
在羅馬書九章10~13節說,神從胎中就愛雅各,惡以掃,並說長子以掃將來要服事次子雅各。
儘管以掃與雅各還在腹中,在善或惡上,尚未顯視任何行動的結果,但是神就惡以掃,愛雅各,其理由何在呢?這是因為要符合復歸攝理路程之順序。關於此事,將在後編第一章「以亞伯拉罕家庭為中心的復歸攝理」詳細地說明,不過,將以掃與雅各立為雙子,乃是為了把他們分別立於該隱與亞伯的立場,讓站在亞伯立場的雅各,使站在該隱立場的以掃屈服,以蕩減復歸在亞當家庭裏,因該隱殺害亞伯而未能達成的長子權之復歸。由於站在該隱立場的以掃是神所惡的立場,而相反地,站在亞伯立場的雅各是神所愛的立場,因此,神才如此說。
但是實際上,神要惡或愛他們,完全是根據他們本身責任分擔的遂行程度所左右的問題。事實上,由於以掃向雅各順從屈服,而能夠從惡的立場轉移到與雅各同樣受到愛的祝福之立場。相反地,儘管是站在受到神愛立場的雅各,假若他未能完遂他本身的責任分擔,那麼,他就無法領受神的愛。
對於神復歸攝理目的之成就,由於不明白神的責任分擔與人的責任分擔之間的關係,而把一切「旨意成就」都認為是神在單獨行使,因此,才會出現如同加爾文一般主張頑固預定說的人,至今,此說經過長久時間,依然被人們所承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