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理的學習與實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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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

預定論

自古至今,在神學上對於預定說的爭論,使信徒們信仰生活的實踐產生不少混亂,這是事實。在此,我們必須明白為何引起如此的結果。

在聖經裏,有許多聖句將人生的榮枯盛衰,幸與不幸,以及墮落的拯救與否,甚至國家的興亡盛衰,皆解釋為是按照神的預定發生的。

舉例而言,在羅馬書八章29節以下記錄著「因為他豫先所知道的人,就豫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,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,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」。又在羅馬書九章15節以下記著「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,就恩待誰,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」,在羅馬書九章21節記著「窯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」。不但如此,在羅馬書九章11節以下,說神從胎中即愛雅各,惡以掃,而長子的以掃將服事次子雅各。

如此,在聖經上,有許多支持完全預定說之根據。但是,我們不可忘記也有許多其它否定此預定說之聖經根據。

舉例而言,在創世記二章17節,為了要提防人類始祖的墮落,給予「不可吃」的誡命,此乃明白表示,人的墮落絕不是神的預定所致,乃是人本身不順從神命令所導致的結果。又在創世記六章6節記錄著,因為人類始祖陷於墮落,神就後悔造人而憂傷。倘若人是按著神的預定陷於墮落,那麼,當神看到按著神的預定而墮落的人,神絕不會憂傷。又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中,凡信耶穌的,誰都能得救,這聖言就意味著沒有一個人是被預定滅亡的。

又有任何人都熟識的聖句,馬太福音七章7節,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,尋找,就尋見,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」,從這聖言就可明白,並非一切事都僅按著神的預定,而亦在乎人的努力。假使一切旨意的成就,都僅按著神的預定,那麼,何必強調人的努力呢?

在雅各書五章14節說,有病的,要為他禱告,這聖言也明白地告訴我們,生病醫治絕不是僅按著神的預定而行。假使一切事都在神的預定內,已定為無法避免的命運,那麼,人是不須勞苦禱告的。

假若我們承認以往的預定說,那麼,祈禱、傳道、慈善行為等一切人的努力,對於神的復歸攝理將毫無幫助,同時,也沒有任何意義。因為,絕對者神所預定的事,一定也是絕對的,所以無法以人的努力改變它。

對於預定說的贊反兩論,各有支持它的充分聖經文字根據,因此,無法避開有關教理的爭論,假使如此,那麼,根據原理,這些問題當如何解決呢?對於預定論的問題,我們將如同以下分別思考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