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理的學習與實踐
我的書籤
    您還沒有任何書籤。

第二節 對於旨意成就的預定

如同在創造原理所解明的,神的創造目的,是需要人完遂其責任分擔才能完成的。因此,雖然再度成就此目的之復歸攝理旨意是絕對的,是人無法干預的,但旨意的成就,則必須加上人的責任分擔。

所以,以亞當與夏娃為中心之神的創造目的,事實上,唯有藉著完遂神所吩咐不摘下善惡果吃的責任分擔才能完成(創二.17)。因此,復歸攝理目的之成就,亦必須由擔當其使命的中心人物,遂行責任分擔才能成就旨意。耶穌如要完成其拯救攝理目的,猶太人必須絕對地相信、跟隨他,但因他們的不信仰,未能完成其責任分擔,這旨意即不得不被延長到再臨時成就。

那麼,神對旨意的成就預定到如何程度呢?如同上述,雖然神要完成復歸攝理目的之「旨意」是絕對的,但是旨意之成就則是相對的,因此,神將旨意之成就預定為須在神所做的九五%的責任分擔上,另加上中心人物所擔負的五%責任分擔方能完成。此處所指人五%的責任分擔,只是表示與神責任分擔相比,是極微小之事。但是,對於人本身而言,必須明白這相當於一○○%。

舉例來說,以亞當與夏娃為中心的旨意成就,是預定為他們不摘下善惡果來吃,並完遂責任分擔才能完成。以挪亞為中心的復歸攝理,也預定挪亞盡忠誠造方舟,完成其責任分擔才能完遂其旨意。而耶穌的拯救攝理,也是預定為墮落人信奉他為彌賽亞,完成責任分擔,方能成就其旨意(約三.16)。但是,人連如此微小的責任分擔也無法完成,以致使神的復歸攝理一再被延長。

在雅各書五章15節記錄著「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」,在馬可福音五章34節說「你的信救了你」。在馬太福音七章8節說「凡祈求的,就得著,尋找的,就尋見,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」。這些聖句都證實,神是根據人必須遂行本身的責任分擔,才能完成旨意而預定的事實。

同時,我們可以明白,在所有情況下,人所擔當的責任分擔,與神所擔當之責任分擔的勞苦與恩賜相比,是如此微小。然而,由攝理中心人物們未能完成他們的責任分擔,而導致復歸攝理被延長的事實推論,這輕微的責任分擔,對人本身而言,是如何地龐大且艱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