緒論(後編)
復歸攝理是指為了使墮落人完成創造目的,而將他們復歸到創造本然人的神攝理而言。
如同已在前編所論證的,人在長成期完成級墮落,並陷於撒但的主管下。因此,為了復歸這樣的人,必須先作撒但分立的攝理。
但是,如同已在基督論詳細論及的,墮落人若要分立撒但,復歸成為墮落以前之本然人,即須脫掉原罪。然而,此原罪除非靠著以真父母來臨的彌賽亞重生,否則無法脫掉。所以,墮落人須經過撒但分立的路程,達到亞當與夏娃成長的基準,即是具備復歸到長成期完成級型的基台,迎接彌賽亞,經由重生,復歸亞當與夏娃墮落以前的立場後,跟隨彌賽亞繼續成長,方能到達完成創造目的之位置。
復歸攝理是為了再度成就創造目的之再創造攝理,所以,必須完全按原理施行攝理,故稱為復歸原理。我們在此考察如何成就復歸攝理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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