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再臨論
耶穌明確地說要再臨(太十六.27)。但是,又說那日子,那時辰,沒有人知道,連天使和耶穌也不知道(太二十四.36)。所以,直到現在,想要了解耶穌於何時?如何?並何處再臨等事,已被認為是一種冒失的舉動。
但是,若將耶穌接著所說「惟獨父知道」(太二十四.36)之事實,以及在阿摩司書三章7節所說的「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,就一無所行」之聖言等,綜合來看,我們即可明白,知道那日子、那時辰的神,必定會把關於耶穌再臨的所有祕密,指示給某一先知後才施行攝理。
所以,耶穌一面說「若不儆醒,我必臨到你那裡,如同賊一樣」(啟三.3),但在此反面,如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4節所說,對於在光明內的人而言,主的來臨卻不會像賊一樣。
如果看耶穌初臨時所發生的事,耶穌對於於在暗闇中的祭司長或文士們,事實上,如同賊一樣臨到了,但是對於在光明內的施洗約翰家庭,卻預先告知他們關於耶穌誕生的事(路一.41~43),而且,當他誕生時,也將這事實告訴了東方的博士們(太二.1~2)以及西面、亞拿和牧羊人(路二.25~38,路二.8~20)。又在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~36節說,那再臨的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,所以要時時儆醒,祈求能夠逃避那迷惑人的事,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。由此可以明白,將向光明中的信徒預先告知其事,以便為再臨之日作準備。
看復歸攝理路程中的例子,無論是在挪亞審判時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時,或是彌賽亞降臨時,神都是預先告知其事,然後才施行攝理。
因此,神對於耶穌再臨的事,亦將如同所約定的,在末後的日子,要將神的靈澆灌所有的人(徒二.17),通過光明中的信徒給予啟示,使有耳有眼的人,必得以聽見和看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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